3月13日,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2500万元的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,帮助遭受雪灾、风暴潮灾害的辽宁、山东、河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吉林等省(自治区)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。
3月3-5日,我国东部地区出现大范围雨雪和大风天气。辽宁、山东、河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吉林、北京和天津等8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不同程度遭受雪灾和风暴潮灾害,灾区交通、通讯、电力设施受损严重,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。据统计,此次雪灾共造成上述8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432.1万人受灾,死亡17人(辽宁14人,山东3人),失踪7人,紧急转移安置10.2万人;农作物受灾36.5千公顷;倒塌房屋0.6万间,损坏房屋1.6万间;因灾死亡牲畜20.7万头(只),直接经济损失61.7亿元。辽宁、山东两省受灾较为严重。
灾害发生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,回良玉副总理、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灾情,落实各项抗灾救灾措施,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。民政部及时向辽宁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,核查灾情,慰问灾民,协助开展救灾工作。灾区各级党委、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民政、交通等相关部门深入灾区,疏通道路,核查灾情,调运救灾物资,妥善安置受灾群众。
目前,受灾群众已得到初步安置,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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